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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彩票“公益宣傳月”知識介紹(三):監(jiān)督管理發(fā)行銷售(河南)
時間:2015-05-16 16:53
1. 中國體育彩票在河南省的監(jiān)督、管理、發(fā)行與銷售
(1)河南省財政廳負責本省的體育彩票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河南省體育局負責本省的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3)河南省體育局依法設立的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是中國體育彩票在河南省的銷售機構,負責本省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4)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和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查處非法彩票,維護彩票市場秩序。
2.中國體育彩票河南省內代銷者應當具備的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或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2)有與從事彩票代銷業(yè)務相適應的資金;
(3)有滿足彩票銷售需要的場所;
(4)近五年內無刑事處罰記錄和不良商業(yè)信用記錄;
(5)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和河南省體育彩票管理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